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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丸工具箱批量压制音频(小丸工具箱压缩音频教程)

发布者:小丸工具箱发布时间:2022-09-13访问量:220

前一秒明明听到是朋友熟悉的声音小丸工具箱批量压制音频,下一秒就开始文字诉苦借钱——“耳听”真的能为实吗小丸工具箱批量压制音频?日前小丸工具箱批量压制音频,包括公安部、上海市公安局在内的多地警方都通过官方微博、微信证实这一新型骗术的出现小丸工具箱批量压制音频:通过发送语音博取新人小丸工具箱批量压制音频,进而“借钱”的新型骗术已在全国多地发生。

声音和相貌一样,都具有独特性。这一骗术迷惑人的地方也正在于此:骗子怎么获得微信好友独一无二的声音来自证身份的?

打开微信,语音并没有“转发”这一选项。腾讯方面曾公开表示“语音转发容易带来隐私问题”。记者走访调查发现,网上流传着不少被称为“多开微信”、“增强版微信”的类似“外挂”软件,付费后就能解锁这些被禁止的、可以被用以犯罪的功能。

一些销售此类软件的网民坚称这些“外挂”软件只是用于“趣味”、提供“便利”:“用户买去做什么不是我们能负责的”。但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,制造和销售这样的软件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。

真实声音从何而来?骗子用软件盗取微信朋友的“声音”

这样的骗局中,最具迷惑性的恰恰是来自微信朋友本人的声音。

“这样的声音就是微信朋友自己的声音。以现有的技术,不可能模拟出那么多朋友的真实语音。”记者从一些专业人士处获悉,微信语音是以“AMR”格式的音频文件储存在手机文件夹中,骗子应该是从某种渠道获取了这些声音文件。

不同于文字、图片和视频,微信的语音长按之后并不会出现“转发”这一功能。事实上微信的官方版本至今未提供语音消息转发功能,对此腾讯CEO马化腾曾公开表示:“语音转发容易带来隐私问题,毕竟真人录音和文字、图片的情况很不同。”

“这样的设计并非不能"绕开",但是品质要大打折扣。”记者从专业人士处获悉,在微信中如果想要转发他人的语音文件,可以找到相应的语音“AMR”文件,用音频软件播放,同时在微信中用“按住说话”功能发送该音频:“但这样的效果很差,声音小而且模糊,稍有经验的人就能意识到这样的语音有问题。”

那骗子发送的语音究竟从何而来?记者从专业人士处获悉,目前网上已经出现所谓的“功能增强版微信”,能直接转发语音:“骗子如果获得了一个人的微信语音,就能直接转发这一语音给这个人微信上的其他好友,作为自己身份的证明,再进行"借款"等行骗操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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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这些业内人士介绍,对微信研发团队来说,“增加语音转发功能在技术上没有难度”,“他们顾虑的应该是功能的潜在安全隐患”。

不过,正规企业的“底限”却被不法者所突破,多地公安部门也证实了这一类“增强版微信”的存在。据一些市民和网友反映,这样的“增强版微信”软件在网友口中被称为“多开微信”,因能与官方微信在一个设备上并存、可同时登录多个微信账号而得名。

“增强版微信”软件广告遍布网络平台,多需付费使用

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“多开微信”,记者发现搜索结果的第一条就是某“多开微信”软件的广告,其他搜索结果涵盖了如何安装微信多开软件、哪款“多开微信”好用等内容。

记者点开其中一个网页,上面“语音消息一键转发、朋友圈一键转发、微信好友一键群发、自动抢红包”等功能介绍赫然在目,而卖家均留下微信联系方式,添加即可购买。

除百度外,记者也在知乎看到,单一个“微信多开怎么弄?”的提问帖下,就有10多条出售此类软件的回答信息,大多都需要付费使用。同样,在其他社交平台搜索“多开微信”等关键词,也能轻而易举地获取购买渠道。

这些“多开微信”的功能到底有多“强大”?根据百度搜索结果,记者添加了一个微信昵称为“A微信软件授权码自行保存”的卖家。通过记者的好友申请后,对方开门见山:“需要什么功能?”

记者提出要有语音转发功能的微信时,对方马上回复了一张介绍功能的图片:一键语音转发、全球虚拟定位加粉、消息防撤回等共49种使用功能的信息一一罗列其中。

“90元,安卓可用,苹果IOS系统不用越狱就能用。”这名卖家告诉记者,通过微信转账付款即可,“永久使用,包售后。”

付款后,卖家发给记者一个下载网址链接:“把网址复制到手机自带浏览器就可以下载了。”但记者发现,这个下载页面并没有直接存储软件运行程序。点击“安装软件”后,页面又进入了一个“蓝奏云”的云盘,从云盘点击“下载”后,一款名为“加减乘除”软件就自动下载并安装到记者手机上。

要使用这个软件还需一个“激活授权码”,卖家随后发来一串英文字母的授权码:“这个授权码要保存好,以后软件升级也需要这个码。”

“不要用多开微信申请微信号,先关闭苹果系统中"限制广告跟踪"的功能。”在卖家指导下,记者成功用自己的微信帐号登录了“加减乘数”版微信。

记者亲测:不是微信却有微信所有信息,长按语音即可转发

这款软件图标是一个卡通熊的形象,从“加减乘除”名称到软件标志,看上去和微信完全不沾边。但登录后,其操作和使用界面和微信如出一撤。唯一不同的是,页面中有一个漂浮的图标,点击图标就能进行官方微信没有的功能设置:随意修改定位、自动抢红包、运动步数设置……

尽管不是微信,但登录该软件后,记者发现自己微信所有的联系人和朋友圈内容都在,还可以通过这个软件进行添加、删除微信好友等在微信中进行的操作。

“一键转发语音”是不少“增强版微信”软件主打的卖点。记者随后在在“加减乘除”软件上进行试验发现,只要长按语音消息,功能选项就会同微信一样跳出,但与微信不同的是多了“转发”选项。点击“转发”选项后即可将这条语音消息转发给任一好友或微信群,与微信中转发普通文字消息的方式完全一致。记者测试发现,这一功能不仅可以转发自己发出的语音,好友发来的或者群聊中的任何语音消息都能被一键转发。

“这是专门为微信讲师设计的,同一条语音可反复转发,不用再费力讲一次又一次了。”这名卖家如此解释开发语音转发功能的目的。

但这项功能的隐患显而易见:在公安部门发布的警示信息中,有人冒充微信好友实施诈骗时,受害人就是被骗子转发的好友语音消息迷惑,轻信了骗子的身份。对于记者的疑惑,有卖家表示“不知道”,也有卖家称“你懂的”并配上笑脸图案。

使用这些软件可以直接转发语音,这在微信中是被禁止的。

多项功能存潜在风险:陌生人的朋友圈一键就能克隆,只需短短数秒!

记者还发现,仅这款“加减乘除”软件中关于微信朋友圈的多项“增强功能”,同样能被骗子利用,提高冒充熟人的迷惑性。

在微信的朋友圈中,只能对微信好友的朋友圈消息进行点赞和评论。但在“加减乘除”软件中,点击同一个按键,还有“转发”和“集赞”功能。

记者选择一个朋友发布的带有小视频的朋友圈消息,点击“转发”后,这条朋友圈的文字和视频显示在记者自己的朋友圈内容编辑框内,此时只要选择“发送”,记者就发布了一条与朋友一样的朋友圈内容。

不仅如此,如果在“加减乘除”的微信通讯录中选择一个好友,查看其“个人相册”,还可选择“相册批量复制”,选择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后,点击确定,所选择的朋友圈内容就马上出现在了记者朋友圈中。克隆一个朋友的朋友圈只要短短几秒钟!

更出人意料的是,不仅是好友的朋友圈,记者通过查找“附近的人”,选择了一个不认识的微信用户,他允许陌生人“查看最多十张照片”。不用添加好友,记者通过“相册批量复制”功能,轻易地就克隆了一个陌生人对外展示的朋友圈信息,多张该用户的自拍照、家人合照和文字消息就出现在了记者的朋友圈中。而在微信中,非微信好友的朋友圈只能查看,无法进行其他操作。

克隆整个朋友圈,就是一键就能完成的事。

隐患重重的“外挂”软件,真的不需负担法律责任?

记者调查发现,公开在网上销售多款“多开微信”都有类似的存在巨大风险的功能。然而在与这些软件的销售者攀谈时记者发现,绝大多数人明知软件风险却选择了一套听上去合理的说辞。如“一键复制朋友圈”功能,卖家宣称是“为了方便微商和代购复制和发布推广消息”。

当记者询问潜在诈骗风险时,有卖家称:“我们只提供操作更便利的工具,至于你用来干什么,谁也控制不了。”甚至有卖家“教育”记者:“就像我是卖刀的,有人买去削水果,有人用来杀人,出了事能怪我这个卖刀的吗?”

然而他们真能逃避法律责任吗?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,这些卖家的说法看似把责任撇清了,实际上开发、销售此类“外挂”软件本身就已违法,严重还可能涉嫌犯罪。

“这些软件其实就是"外挂"软件,未经授权获取了原软件后台的数据和接口,属于破坏性程序。”据法律界人士介绍,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六条明令禁止“未经允许,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或者增加”。

而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则规定,提供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,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、工具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今年7月,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检察院就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,依法批捕了5名通过非法销售微信外挂软件一年内敛财40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。

此外,针对这些软件被用于电信诈骗的风险,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里“全面惩处关联犯罪”一章明确: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,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,致使诈骗信息大量传播,或者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,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构成诈骗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“金融机构、网络服务提供者、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在经营活动中,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,使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,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
而“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”一章中也明确,“非法获取、出售、提供公民个人信息”、“制作、销售、提供"木马"程序和"钓鱼软件"等恶意程序”,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时以共同犯罪论处。

不少专业人士也提醒市民,尽管此类“多开微信”功能看似比官方微信强大,但使用者本人也面临着信息泄露或者被封号的风险:“被禁止的功能之所以被禁,正是因为存在巨大的风险。”

题图来源:视觉中国责任编辑:简工博图片编辑:笪曦

作者:手机上。